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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普兰娜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所固有的专业基础,在拥有普兰娜对美的独到见解并倾情打造的“普兰娜”化妆品的同时,依靠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,全面整合代理商特有的本地优势,以专业的培训系统、全面周到的售后服务、完善的服务机制和助销保障体系,为所有的顾客提供“普兰娜”化妆品代理商标准统一的完美服务保证。使所有加盟“普兰娜”化妆品的伙伴,都能享受到“普兰娜”化妆品带来的丰厚利润和无尽快乐,以达到双方的共同发展。 经销商需具备天津市普兰娜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关于“普兰娜”化妆品经销商的标准,在向总公司提出加入“普兰娜”化妆品经销商申请。总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条款遵循以下程序进行认证工作。 1、总公司将于收到申请当日初步审查成立经销商之可行性,其中主要进行商榷分析,以确保现有经销商的成员利益。 2、收到申请三日内,总公司将对提出的申请给予书面的答复。 3、通过初审查,总公司将委派资深市场人员实地考察经销商现场,从店址、资金、人员、管理、物流等多方面以负责的态度共同分析,并提出成为“普兰娜”化妆品经销商可能达到的收益。该数据确保丰富准确,以便进一步使经销商申请人能作出独立的判断。 4、申请人向总公司提交正式加入的书面申请。 5、总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请三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申请的决定并书面回复。 6、对符合条件的,双方就特许经营的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并正式签定合同。 对经销商的要求 1、地理位置优越,商业黄金地段或高级住宅区和集中社区。 2、经营者必须具备化妆品方面知识及商品零售知识,具有一定的产品销售经验,或经总公司资深市场人员培训指导后掌握产品的销售方法,启动零售市场,实现新的利润增长(培训为一个月左右内容为理论与化妆)。 3、不得作与“普兰娜”化妆品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品牌项目产品和营销机构。 4、全面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指导与业务协助。 5、全面参加总公司所举办的各种活动。 普兰娜在广大消费者中有很高的认知度,为了能让“普兰娜”化妆品及经销商成为同样深受消费者欢迎的专业优秀品牌形象,需要各经销商组成一体,采用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模式,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,为消费者提供信赖和满意的全程服务。所有“普兰娜”化妆品经销商必须执行以下规范: 1、统一名称: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制定的经销商统一形象手册使用统一名称。 2、统一形象: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制定的经销商统一形象手册进行柜台装修(或店铺装修)。 3、统一配货:按照总公司正规的物流渠道,保证各种新产品在各地同期上市。 4、统一管理:按照总公司制定的经销商营业管理手册进行统一管理,并由总公司定期巡查。 5、统一服务:严格执行总公司指定的经销商服务规范,使服务方式与服务质量保持一致性。 6、统一价格: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价格体系,并按统一标准规范各地“普兰娜”化妆品以及其他配套服务的价格。 7、统一培训:根据总公司制定的专业化妆师操作规范,所有化妆从业人员,必须经由总公司委派高级化妆美容导师进行统一的专业化培训。 8、统一申报:经销商应每周向总公司汇报产品销售数量及业绩,以便总公司能及时安排生产,准确供货,以防止缺货断货的情况发生。 招商热线: 电话:26980895 传真:26980891 E-mail:market@pulann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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